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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利元亨 证券代码:68849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利元亨、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民生证券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指 性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核心技术 激励对象 指 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 归属 指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归属条件 指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披露指南》 指 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 指 报告 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成。 二、声明 民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利元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利元亨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利元亨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事项对利元亨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利元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以下基本假设而提出: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上市公司提供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利元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成,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19元/股调整为118.73元/股。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3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入第一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 限要求。上。 归属 对应考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业绩考核目标 期 核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第一 个归 2021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0 亿 ( 安 永 华 明 〔 2022 〕 审 字 第 属期 元。 61566274_G01 号 ): 2021 年 公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司营业收入为 23.31 亿元,因此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符合归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且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属条件。值。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不得递延至 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629 名激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励对象中:66 名激励对象离职 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授的 86,30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股份数量: 作废失效;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核评级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B) (C) (D) 为 80%,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层面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1,308 股限 归属比例 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其余 559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 A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或 B 级,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全部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归属。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 归属的相关事宜。 (1)授予日:2021年12月13日 (2)归属数量:304,602股 (3)归属人数:563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18.7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限 占获授限制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归属限 占获授限制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研究院副院长兼 预研部经理 研究院预研部工 程师 小计 4.40 1.32 30.00% 三、外籍人员 德国子公司 CEO 四、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56 人) 95.17 28.42 29.86% 合计 101.97 30.46 29.87% 注:1、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已剔除本次作废失效的66名因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员工,作废失效共计8.63万股。 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30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其余559名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评级为A或B级,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全部归属。 性股票授予时的股票数量。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部作废失效;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其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30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其余559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评级为A或B级,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全部 归属。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608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563人。 五、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利元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纪明慧、周丽君 联系电话:020-38927620 转 8003 传真:020-38927636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关键词: 利元亨: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